
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各类徽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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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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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负责外事工作的内设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外事办公室,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和修订后的《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国徽的使用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悬挂和使用国徽的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构应当印有国徽图案的外交文书和对外使用的信封、信笺。
悬挂国徽的场所: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不可以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场合: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商业广告;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私人庆吊活动;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使用国徽图案的规范:国徽图案的使用应当与使用目的、所在建筑物、周边环境相适应。
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情形:包括外事活动、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国家体育、技能竞赛代表团队人员服装等。
外交部负责指导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工作。
对于侮辱国徽的行为,我国《刑法》和《国徽法》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违法者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规范对外使用国徽图案对于昭示国家主权、彰显国家尊严、展现国家形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国徽图案应遵守相关网络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国徽尊严。
以上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和修订后的《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的相关规定整理的。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请确保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徽尊严和国家形象。